默许规则酒店消费设底限,合法与否法律无界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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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9-20 15:33:00 来源: 神州加盟网  有693人参与
  • 经营范围:酒店
  • 门店数量:590家
  • 单店投资额:10~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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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去酒店订个大包厢,一问全有较低消费。其中有家酒店16人的包厢,较低消费要600优惠。”几天前,合肥的王先生组织大学同学聚会,却遭遇了这样令人窝火的事情。业内人士称,较低消费等问题,是餐饮业默许的“潜规则”。

    记者日前以预订10个人以上包厢为由,拨打了合肥市5家酒店的订餐电话,发现有4家酒店加盟设较低消费。金寨路一酒店表示20人的大包厢中秋期间午餐较低150优惠,晚餐较低200优惠;新站区一酒店称14~16人的包厢一般较低消费380优惠……

    “我们有些包厢装修得特别精致豪华,场地又大,如果随便来五六个人吃上四五百块钱,连房租及服务员工资都不够。”合肥本土一餐饮加盟企业负责人这样说。

     消费者与餐饮企业各执一词,消费者协会又怎么说呢?对于餐饮企业较低消费问题,我们的基本原则就是看企业有没有明示。如果在市民消费之前酒店对于较低消费进行明确告知,这种较低消费我们认为是合理的。但如果消费者事先不知情,消费之后酒店再执行较低消费,就属于欺诈了。

     关于较低消费,省内接到的投诉并不多。现在很多大酒店在消费前都会明示,消费者自己也越来越理性,会选择适合自己消费层次的酒店。真的是提前明示就可以合理存在么?但对于较低消费,目前法律上还是很有争议的。如果法律把餐馆定性为纯粹商业化的牟利主体,那么设置较低消费是合理合法的,前提是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。但如果把餐饮企业当做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主体,设置较低消费就是不合法的。现在对于餐饮企业的角色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,争议也就因此不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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